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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泡劑系指能降低水的表面張力形成泡沫,使充氣浮選礦漿中的空氣泡能附著于選擇性上浮的礦物顆粒上的一類表面活性劑。與此相反,所謂消泡劑系指能夠破壞或阻止泡沫形成的藥劑。
在浮選過程中,加入起泡劑,能夠防止氣泡的兼并;也能夠適當?shù)匮娱L氣泡在礦漿表面的存在時間。
一般起泡劑具有如下幾種共同性質(zhì):(1)起泡劑的分子構(gòu)造常是異極性有機物質(zhì),一端是極性基,另一端為非極性基;極性基親水,非極性基親氣,這樣可以使起泡劑分子在空氣與水的界面上產(chǎn)生定向排列。(2)起泡劑是表面活性物質(zhì),能夠降低水的表面張力。此處所謂表面活性系指在溶液中由于增加單位起泡劑濃度而引起的表面張力的降低數(shù)值。一般說,同一序列的有機表面活性劑,其表面活性按“三分之一律”(也叫做“特魯貝的規(guī)律” )遞增,其溶解度按同樣規(guī)律遞減。以醇類為例,由乙醇起,任何一個醇的表面活性強度都是它的鄰近的低級醇的三倍,也是它的鄰近的醇的三分之一。而溶解度則按同樣規(guī)律漸減。(3)一般的起泡劑要求有中等的溶解度,0.2~5克/升。如上所述,在同系物中表面活性隨分子量變大而增強,但同時溶解度則隨分子量變大而減小。浮選實踐證明:由于這兩種因素作用的結(jié)果,常見的起泡劑,其分子中的碳原子數(shù)一般為5至11個較為適合。
具有起泡劑性質(zhì)的有機化合物很多,在浮選工藝中常用的是醇類、酚類、酮類、醛類、醚類及酯類。優(yōu)良的起泡劑不應(yīng)同時具有捕收劑。有機酸及胺類化合物雖然也具有起泡性質(zhì),但是它們的捕收劑更加突出,一般列入捕收劑考慮。在有機化合物中還有一大類植物皂苷物質(zhì)具有強起泡性質(zhì),由于它們的有機膠體性質(zhì)突出,在浮選工藝中也不作為起泡劑使用。
從歷史的發(fā)展來看,在浮選工藝中,對于起泡劑的注意力遠不如對捕收劑。在早期,各國常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例如我國多用松油,澳洲多用桉葉油,日本多用樟腦油;其共同特點則都是屬于萜類天然植物產(chǎn)品,其缺點是成份因制造方法不同及季節(jié)不同而有變化。近年來在基本有機合成工業(yè)獲得飛躍發(fā)展之后,人工合成的起泡劑已有取代天然起泡劑的趨勢,其特點是質(zhì)量穩(wěn)定,有效成份含量高,例如異丁基甲基芐必醇(MIBC)。70年代以后,又出現(xiàn)一類在分子中含有氮、硫、磷、硅等元素的新型起泡劑,目前仍處于試驗階段。